治家篇·致四弟·教子琴俭为主

  澄弟左右:

  余在金陵,二十日起行至安庆,内外大小平安。门第太甚,余教儿女辈,惟以琴俭谦三字为主。自安庆以至金陵,沿江六百里,大小城隘,皆沅弟之所攻取,余之幸得大名,皆沅弟之所赠送也,皆高曾祖父之所留遗也。

  余欲上不愧先人,下不愧子弟,惟以力教家中琴俭为主。余于俭字做到六七分,勤字则尚无五分工夫。弟与沅弟于勤字做到六七分,俭字则尚欠工夫。以后勉其所长、各戒其所短;弟每用一钱,均须三思。至嘱!(同治三年八月初四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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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大事皆起于小事,小事不论,大事又将不能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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