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荆轲感激燕太子丹对自己的恩义,就暗藏匕首入秦劫持秦始皇,想以此来存续燕国,称霸诸侯。事情虽然没有成功,但也称得上是壮士。可惜他的智谋还不足以察知事情的变故和掌握好时机。秦始皇的政治理想,与齐桓公不同,曹沫劫持齐桓公能成功,荆轲刺秦王不成而被杀身,他们所遭遇的结果必然是这样的。当荆轲想驾着囚车劫持秦王往燕国的时候,儿童妇女尚且明白他不可做到,荆轲刺杀未果不是运气不佳,实在是当然之事。燕太子丹的想法,假如可以报秦王的仇,即便是燕国被攻占都不顾惜,何况美女的手呢?荆轲不明此理而担当刺秦王之事,实在是浅陋啊。
注释
燕太子丹传:史书无此传,当为小说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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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篇文章议论了太子丹使荆轲刺秦王一事。文章首先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前因后果,然后作者直接对此事发表议论,直言曹沫成功而荆轲失败,是因为时代不同的缘故;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“智谋不足”、不可“知变识机”的两个例子,用一个“陋”字,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。文章写得平正从容,论理犀利精警,是翻案文章中的佳作。
前三句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原因和目的。荆轲之因此“函匕首入秦劫始皇”,是由于他“感燕丹之义”,目的是为了“存燕霸诸侯”,其结果却是“事不成”。行刺事件由激动人心的秘密策划开头,到令人沮丧的失败告终,整个过程是由高亢到低沉,而作者在叙述这个过程时,语调却有促有缓,有起有伏。急促